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办事处捞刀河街道廖茶线路面大修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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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捞刀河街道廖茶线路面大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市**区捞刀河街道

3、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

对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挖除现状混凝土路面及基层,重新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加铺青混凝土路面,路侧**混凝土边沟,完善沿线交安全设施等。实施总长度为1.846km,路面宽度为7m和14m。(具体采购内容以审核的施工图和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其中施工场地临时水源、临时电源、临时排污口、建筑红线以及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等情况均能满足施工条件。

5、本工程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踏勘费用和发生的意外情况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项目预算

1、项目预算(上限值):****466.00元。单价详见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另册(见附件)

3、图纸:另册(见附件)。

二、相关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设计规范》(JTG 5421-2018)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 5521-2019)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17)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1 部分:总则》(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的等标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文件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项目工期:90日历天

1.1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承诺的工期提前于采购人所要求的工期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不会向供应商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1.3供应商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暂估价项目和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需材料与设备清单:详见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4、适用的规范和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设计规范》(JTG 5421-2018)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 5521-2019)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17)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1 部分:总则》(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的等标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文件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安全施工职责。

5.2供应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5.3供应商应对其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

5.5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供应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5.7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

5.8供应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5.9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6.环境保护要求

6.1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6.2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6.3供应商应为本工程制订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包括水土**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6.4供应商不得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人员相关要求

7.1人员要求

7.1.1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交通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1.2项目总工: 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1.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7.1.4供应商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2.证书须****机关核发,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吊销、注销等情况;3.证书所载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须与投标文件中对应人员信息完全一致,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4.须提供证书完整、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含照片页、信息页、盖章页;5.证书信息与投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如姓名错别字、身份证号位数不符、单位名称缩写不统一等),****机关出具的更正证明或公证件。6. 证书扫描件须与社保缴纳证明中同一人员信息相互印证,姓名、身份证号等字段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证明材料不匹配。7.除提供证书扫描件外,还须提供该证书在**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服务平台的可验证截图(含查询路径、时间、结果页),并确保查询结果与证书扫描件信息完全一致。标书代写

7.1.5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7.1.6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证明需满足以下条件:1.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2.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须清晰显示缴费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3.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分公司参保的,****公司归属关系证明;4.社保缴纳记录须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税务系统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官方可验真凭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电子印章的扫描件;5.社保证明上人员信息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要素完全一致;6.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替代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7.2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7.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并按时交纳规定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材料、设备要求

8.1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以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施工、材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成交供应商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成交供应商应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8.3.1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第8.3.2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 1 )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 2 )采购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 3 )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8.3.2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28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下列文件:

( 1 )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 2 )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 3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 4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 5 )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采购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供应商签认的书面指示;采购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采购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9.其他要求:

9.1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9.2供应商应按周报形式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工期:90日历天

2、工程地点:**市**区捞刀河街道

五、服务标准:

四、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保期:2年,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如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应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存在相关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再予以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供应商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费用的,成交供应商应补足差额部分。

3、保修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于承包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缺陷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等)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方维修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

4、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24 小时内派人维修施工。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保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未进场施工的,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有费用及赔偿,维修项目以业主和其委托的施工人员共同 签署的书面确认为依据,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成交供应商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成交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责任方实施维修。

5、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验收标准:

五、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

2、组织形式:由**** 组织竣工验收

3、验收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5、验收程序:(1)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路面等表面;清洗和擦洗所有石材和所有金属面;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小组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书。(4)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资料、原始记录、验收结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5)供应商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6、验收内容:****政府采购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有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进行验收。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规定工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从工程款中扣2000元/天,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0、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

(1)采购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图纸及项目基础资料等施工现场前期准备工作;

(2)采购人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3)采购人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作;

(4)采购人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工作;

(5)供应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6)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办理付款手续;

供应商: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标书代写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4)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5)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六、结算支付方式: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

(1)据实结算,即实际结算金额=实际完成工程量*项目预算评审单价*(1-中标优惠率);(2)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在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审计前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进度的80%,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审计后按结算总价支付至97%,剩余部分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纠纷)付清(不含利息)。

七、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报价说明:

(1)供应商自主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行的相关计价要求用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不需要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报价,单项工程下各清单子目结算单价按照预算评审单价×(1-投标优惠率)确定。

(2)本项目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固定值,不作为竞争性报价。

(3)本项目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3%(含3%),即最高折扣97折(含97折),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均不可高于第一轮报价,但可以等于第一轮报价。

4、供应商在投标前,须确保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查实,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标书代写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供应商提供响应承诺函,且承诺函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标人须就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质量保证、服务期/交货期、售后服务、履约责任、诚信合规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全面的响应与承诺;2.承诺内容须完全响应、无偏离、无保留、无附加条件;如有偏离须如实详细说明,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承诺须具体明确,表述严谨,不得使用模糊、笼统、不确定用语;4.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5.承诺内容须真实有效,为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中标后承诺将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严禁虚假承诺、隐瞒信息,一经查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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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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