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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索询详情请****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310-****588 ****531
通讯地址:**市**区露禅大街16号(05715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 ****审批局关于**市****公司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及**化利用项目 | 永审批环表〔2026〕002号 | 2026年5月29日 | ****环评批复.pdf |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