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木本香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审批
江西-南昌-新建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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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木****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赣发改农经〔2026〕336号


报来《关于报送木****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函》(赣教科字〔202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木****草原局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促进我省木本香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同意建设**省木****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大学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志敏大道1225号(****科技大楼6****学院大楼3楼、5楼、********基地),以及**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1****大学蓉江校区卓远楼5楼)。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购置原位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全自动化学吸附仪、植物活体荧光成像仪等科研仪器设备共计86台(套)。其中26台(套)设备位于****;60台(套)****大学蓉江校区。

四、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942.6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以及****、****大学事业收入资金。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货物采购招标。

七、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项目仅为仪器设备购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同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5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