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对铜冶炼烟尘副产物多金属回收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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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对铜冶炼烟尘副产物多金属回收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年05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铜冶炼烟尘副产物多金属回收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7476、0871-****6553****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71-****1645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铜冶炼烟尘副产物多金属回收技术研究项目

****开发区冶金材****园区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铜冶炼烟尘副产物多金属回收技术研究项目****开发区冶金材****园区(****内,不新增外部占地),占地面积3773平方米。其中铅铋渣处理系统占地面积2448平方米,还原后液处理系统占地面积1325平方米。项目利用****自产的铅铋渣、还原后液作为原料。铅铋渣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脱铋+侧吹热态还原+真空分离”工艺技术,年产粗铅2751.25t/a、粗锡313.10t/a、铋精矿852.57t/a;还原后液处理系统采用“固定床离子交换回收铼+箱式萃取工艺分离回收钼、铟、锗”工艺技术,年产粗铟13.38t/a、铼酸铵0.54t/a、钼酸铵13.32t/a、二氧化锗4.74t/a、单宁锗1.57t/a。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已于2024年3月4日在国****开发区****中心进行了项目备案,并取得工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TSP、PM10、PM2.5、SO2、NO2、硫酸雾、氯化氢、硫化氢、氨气、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当还原后液处理系统的碱液喷淋塔发生故障时,与正常排放相比,污染物在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1小时质量浓度贡献值显著增加。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相应****公司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公司****处理站处理满足相应****公司绿化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地下水进行二级评价;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备料车间及上料系统、铋预处理车间、侧吹熔炉车间、铼钼回收车间、锗铟回收车间、废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铅铋渣处理系统室外地面、还原后液处理系统室外地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厂内道路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通过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不会污染地下水。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板框过滤器、泵、定量给料机、输送机、辊筒造粒机、电动葫芦、离心机、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关心点不会产生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重金属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还原后液[铜及其化合物(以铜离子计)、砷、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煤油、铅锡渣[铜及其化合物(以铜离子计)、砷、锑及其化合物(以锑计)、汞、氧化镉、铬及其化合物(以铬计)、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天然气(甲烷)、氨水、硫酸、硫氢化钠等。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富氧侧吹炉熔炼废气采用“二段SNCR”处理后经“水套冷却+表面冷却”后与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预处理;脱铋(沉铋)工段酸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项目脱铋(沉铋)工段酸性废气及经预处理后的富氧侧吹炉熔炼废气、富氧侧吹炉环境集烟废气预处理后一****公司“石灰乳脱硫塔处理+120m高排气(DA017)”排放;还原后液处理系统废气采用“密闭管道+碱液喷淋塔”后经15m高排气筒(DA032)排放。;通过上述措施进行处理,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外排。

(2)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采取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车间设置为负压状态,减少无组织废气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及修改单的标准****公司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公司****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用水****公司绿化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备料车间及上料系统、铋预处理车间、侧吹熔炉车间、铼钼回收车间、锗铟回收车间、废水收集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铅铋渣处理系统室外地面、还原后液处理系统室外地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公司西侧水井(GW1)、****公司****处理站旁水井(GW2)、****公司东侧水井(GW3)各设置1个长期跟踪监测井。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建设单位2024年10月18****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5月28****人民政府网站、《**日报》以及在大屯街道、楼坊寨、田心村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年7月10****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注:报告表没有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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