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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于4月23日、5月9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采购专业审计机构比选公告,共收到6家单位提交的比选资料。5月13日,局****小组召开项目承接单位比选会议,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了审查。经综合评定和研究现将有关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特殊普通合伙)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30日
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代表携带质疑文件提交至****社会事务科,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丹增美朵
联系电话:08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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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