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龙江流域(清源河)水质提升工程

审批
广东-肇庆-四会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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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改投审〔2026〕56号

****关于**市**流域(清源河)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申请**市**流域(清源河)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江府函〔2026〕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河流域水质,我局实施**市**流域(清源河)水质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江谷镇清源河。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生态净水工程、生态护岸工程以及部分河段的清淤工程,具体内容:
1、生态净水工程:针对清源河汇流段,**人工湿地生态净水工程,面积共10000平方米;
2、生态护岸工程:针对清源河流域天然护岸水土流失,削弱污染物能力差的问题,设置生态护岸3100米;
3、清淤工程:针对清源河流域河道局部淤积河段进行重点清淤,针对性选取清源河及其支流共1500米进行河道清淤。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8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014.74万元,其中:**工程费1678.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82万元、预备费124.2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等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

2026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其余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