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2024年度**区淦河下游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湖等三个镇(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度**区淦河下游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湖等三个镇(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区**湖镇甘棠村、斩关村,官埠桥镇窑咀村、****种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输配电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64.5903hm2,为永久占地。工程总投资23879.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768.45万元。本项目总挖方534.21万m3,总填方534.21万m3,无弃方,无借方。本项目于2025年12月开工,计划2026年11月完工,工程总工期12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864.59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在预测期内土流失预测总量为6341.7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943.68t。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本项目监测面积864.59hm2,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2025年12月至2027年11月,共24个月),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取土弃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防治效果分析的结论。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993.34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有投资1755.37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37.97万元。
三、重点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接受各级水行政主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属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296.8854万元。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向****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23〕第53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局应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同时报****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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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