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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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 **省**市**武阳镇柯寨村 | ******执法队 | **创新****公司 | 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武阳镇柯寨村,根据初步设计资料,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280m2,总建筑面积498.14m2,包括垃圾中转房、生产辅助用房等。项目建成后,日转运垃圾规模200t/d。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主要收运****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含餐厨垃圾。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转运至**鹭江****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最终处置。 (二)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保证尾气达标排放;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汽车排放监测制度,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运营期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防尘。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除臭系统废水、垃圾渗滤液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拉运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四)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作业;营运期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