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人社函〔2026〕6号
******公司:
你们报送的《******公司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现予以备案。经研究,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要求,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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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