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局《关于核定**县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建议的函》(周建函〔2025〕106号)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物价局****建设厅****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等有关规定和《****政府关于核定**县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周政文〔2026〕64号)精神,现将我县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内停车泊位具体收费标准
| 计费方式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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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类别计时收费 |
一类路段 |
二类路段 |
| 1小时以内 |
3元/辆次 |
2.5元/辆次 |
| 超过1小时 |
1元/30分钟 |
0.5元/30分钟 |
| 24小时最高收费 |
20元/辆次 |
15元/辆次 |
| 注:上述标准适用于小型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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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有关事项
1.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停车免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停车免费。
2.夜间21:00至次日7:30免费(仅限路侧停车泊位)。
3.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不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4.上表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5.以下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2)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6.车辆类型划分。车辆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9规定,即:
小型车:车长小于 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 9 人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 6000mm,且总质量小于 4500kg 的载货汽车;
中型车:车长小于 6000mm,且乘坐人数为 10 至 19 人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或等于 6000mm 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4500kg 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大型车:车长大于或等于 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 20 人的载客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12000kg 的重型载货汽车。
7.**县**路段分类汇总表
| 类别 |
路段名称 |
| 一类 |
银屏大道(51)、**路(80)、仙风大道(130)、环城路(96)、**街(278)、东街(50)、东市路(20)、桥南街(35)、西环路(34)、中兴街(105)、**一路(177)、河滨西路(67)、兴民中路(20)、西街(20)、北门路(42)等路段3500个停车位。 |
| 二类 |
狮浦大道(66)、东浦路(20)、富兴街(25)等路段1377个停车位。 |
三、****停车场所的收费公示工作
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情况、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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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