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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BT-2023-31号、BT-2023-32号和BT-2023-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为加强划拨用地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经审核,****、BT-2023-31号、BT-2023-32号和BT-2023-33号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拟按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将项目用地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一)红霞小区职工保障性住房
1.项目名称:红霞小区职工保障性住房;
2.地块编号:****;
3.用地位置:保城镇野奢世界东侧;
4.划拨用地单位:****农场有限公司;
5.用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住房);
6.用地面积:28861.42平方米。
(二)保亭****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保亭****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2.地块编号:BT-2023-31号;
3.用地位置:****处理厂周边;
4.划拨用地单位:保****生态环境局;
5.用地用途:排水用地;
6.用地面积:40308.09平方米。
(三)保亭****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保亭****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2.地块编号:BT-2023-32号;
3.用地位置:****处理厂周边;
4.划拨用地单位:保****生态环境局;
5.用地用途:排水用地;
6.用地面积:9129.43平方米。
(四)保亭****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保亭****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2.地块编号:BT-2023-33号;
3.用地位置:****处理厂周边;
4.划拨用地单位:保****生态环境局;
5.用地用途:排水用地;
6.用地面积:3782.78平方米。
二、公示时限
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园林巷。
联系电话:****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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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