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铁5号线世博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盖下商业招租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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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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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盖下商业招租
附件
正在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01 17:00:00 标书代写
挂牌价: 300万元
评估价: -
保证金: 90 万元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先生138****5240
项目报名联系人: 施先生0871-****1968
**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盖下商业招租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盖下商业招租
****300万元
首年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2026-05-18
2026-06-01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资产数量
项目位于**市**区青云街道东三环与白龙路交汇处。****公司保障房地块,西至白龙路,北至东三环路,南至博海路。招租范围为项目盖下三层约26290.25平方米、盖下四层约32423.89平方米(含人防范围14109.40****广场用地约9970.34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结果为准。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公司
915********146215Y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
** **市 **区
**省**市**区华苑路358****办事处605办公室
3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翁发初
房地产业
中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
****0100MAECEJN324
****
文件
****关于印发《公司2025年**经营完成情况及2026年度非票务板块经营计划》的通知
2026-04-30
昆公通发[2026]218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中和金乾(**)房地产****公司
2025-12-31
****
2026-05-11
——
业务无法提供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300
首年租金
——
一次性
19年(不含工程建设期、装修期)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通过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以挂牌价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及投资人,投资人在尽职调查通过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以成交价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最终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最终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投资人须在尽职调查通过后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投资人应于项目进入装修期满2个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交易所指定账户。
4. ****政府征收、拆迁、规划调整导致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约,合同解除后,出租方仅需退还最终投资人已交未到期租赁期限部分的租金及剩余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针对最终投资人投入的装修,若届时有效的征收补偿政策规定对装修部分单独给予补偿的,则该部分补偿权益由投资人享有,出租方应协助最终投资人申领。除前述义务外,出租方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若因出租方无故单方面要求最终投资人退出,且经最终投资人书面催告后 30 日内仍未达成,导致最终投资人无法继续正常经营并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程度的,视为出租方违约。
6.出租方无故单方面要求最终投资人退出的,最终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由此给最终投资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
(1)最终投资人已支付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及已缴纳的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
(2)最终投资人为物业投入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装饰装修、设备采购等建设成本(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租赁期孰短原则计算摊销);
上述费用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如评估结果存在争议,则双方同意向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最终投资人设计方案申报无法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可办理退租手续,出租方有权扣除最终投资人缴纳至******公司的交易保证金。
8.最终投资人不得以项目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融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担保。若最终投资人使用项目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必须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融资期限不得超过双方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同时,最终投资人应按质押融资核准期限,依据双方成交确认的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标准,一次性向出租方足额预缴对应期限的全部租金。出租方不为最终投资人前述融资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最终投资人因办理抵质押融资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损失,均由最终投资人自行独立承担。若该行为给出租方造成声誉、经济等任何不利影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最终投资人全部违约责任,最终投资人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盖上酒店施工: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酒店施工过程中,最终投资人需配****广场满足用于施工的场地,原则上提供的场地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及使用期****酒店建设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最终投资人协商后确定。****酒店运营过程中,最终投资人需配合并无偿****酒店投影下方核心筒外扩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商业区域,****酒店运营设置大堂、电梯、迎宾等设施。10.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须****公司承接,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该物业租金范围内。物业承接标准、服务费用、支付节奏等内容具体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11.最终投资人签订合同时须同步签订投资承诺书,明确建设进度节点与违约罚则;若发现资质不符或承诺不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没收全部保障资金,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12.合同期间,最终投资人是标的物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标的物的安全负全责,导致安全事故或者损害事件发生,最终投资人自行承担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本投资人已向******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最终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公司支付服务费。
6.本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意向投资人征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不良征信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被限制高消费情形。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无被限制高消费情形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3.意向投资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400万元。****公司章程、****银行出具的实缴资本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意向投资人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建设、装修及运营投入的投融资能力,可证明的融资能力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证明材料:银****银行出具的资金****银行对账单);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标书代写

5. 意向投资人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入能力。提供截止报名时****银行流水证明。

6. 意向投资人具备稳定的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关键岗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相互印证;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承租方名称一致,不得通过第三方代缴。

7. 意向投资人或其关联方在绿色能源、低空经济、现代商贸、智能制造、冷链物流等领域拥有任一成熟且成功的项目运营经验或项目投资经验。企业或其关联方须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成功运营项目或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项目总投5000万的投资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业主证明或经审计的营收或投资证明、投资协议、竣工验收文件等可验证材料;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

8. 意向投资人具备成熟的招商渠道、品牌**和运营管理经验,能够确保项目开业后的稳定运营。提供过往项目的招商方案、品牌**清单或运营管理手册等证明材料。

9. 意向投资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税费。****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无违规证明。

10.需到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并向出租方领取《踏勘确认书》,提供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书》。

1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意向投资人征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不良征信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被限制高消费情形。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无被限制高消费情形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3.意向投资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400万元。****公司章程、****银行出具的实缴资本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意向投资人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建设、装修及运营投入的投融资能力,可证明的融资能力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证明材料:银****银行出具的资金****银行对账单);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标书代写
5. 意向投资人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入能力。提供截止报名时****银行流水证明。
6. 意向投资人具备稳定的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关键岗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相互印证;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承租方名称一致,不得通过第三方代缴。
7. 意向投资人或其关联方在绿色能源、低空经济、现代商贸、智能制造、冷链物流等领域拥有任一成熟且成功的项目运营经验或项目投资经验。企业或其关联方须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成功运营项目或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项目总投5000万的投资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业主证明或经审计的营收或投资证明、投资协议、竣工验收文件等可验证材料;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
8. 意向投资人具备成熟的招商渠道、品牌**和运营管理经验,能够确保项目开业后的稳定运营。提供过往项目的招商方案、品牌**清单或运营管理手册等证明材料。
9. 意向投资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税费。****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无违规证明。
10.需到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并向出租方领取《踏勘确认书》,提供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书》。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开票信息(注明开专票还是普票并加盖公章)(必传).docx
授权委托书(非自然人加盖公章)(选传).docx
收费标准确认书(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按手印)(必传).docx
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并向出租方领取《踏勘确认书》,提供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书》(必传).docx

1.资产现状:盖下三层、四层随着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预留工程桩基及盖上住宅核心筒直接落地,导致盖下商业空间柱网密集、采光通风受限,可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出租标的物无外水、外电接入、无机电设备、消防、暖通等专业安装工程;外广场未平整硬化,未实施绿化及硬质铺装;项目未竣工验收,按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需到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并向出租方领取《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需提交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书》。

2.产权状况:产权人为****公司,产权不涉及抵质押情况,权属清晰可正常使用;租赁合同签订主体为****公司。

3.租赁用途:须满足商业用地性质要求,符合地铁安全管控要求。投资人须自行办理全部经营所需审批、许可、备案手续并维持有效,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危及地铁运营安全的活动。

4.工程建设期+装修期:工程建设期、装修期共计1年,其中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自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次日起算,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申报工作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期内,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装修期为6个月,工程建设期满自动转入装修期。工程建设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该期间不计算租赁费用,其他费用,如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9年,合同租赁期限自项目装修期满次日起算。

6.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度进行支付。首年租金按照挂牌成交价格执行,于项目进入装修期满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交易所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投资人须于上一年度租金支付之日满一年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下一年度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租金递增:第 2-10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 5% ;第11-19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 8% 。

8.项目保障资金:项目设置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及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

8.1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出租方与投资人于租赁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共同成立资金监管账户。投资人在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后,需将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并于《物业移交确认书》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缴纳建设期保障资金至资金监管账户。

(1)项目设计方案概算投资高于8000万元的,投资人按概算投资的 20% 缴纳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
(2)项目设计方案概算投资低于8000万元的,投资人按8000万元的 20% 缴纳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

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投资人可结合工程形象进度应付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情况,实时同比例提取用于本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项目竣工后如仍剩余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投资人可向出租方申请一次性提取。

8.2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项目装修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以现金形式缴纳项目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投资人须将运营期保障资金足额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1-10年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按照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中当年应收租金的20%收取,差额部分在次年缴纳租金时由投资人进行补齐,第11-19年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按照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中当年应收租金的30%进行收取,差额部分在次年缴纳租金时由投资人进行补齐。

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同时作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代扣代缴及处罚罚款。有效期应保持至项目运营期结束;运营期结束,如无扣款或罚款情况,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于运营期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9.合同备案:投资人与次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得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且须报出租方备案(一年二次)。当投资人与次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一次性收取次承租方租金时长大于等于3年的,投资人须就该份合同于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单独向出租方专项备案。

10.预收租金管理机制: 项目建立“预收租金”管理机制。当投资人签订的分租合同触发以下条件时,需向出租方缴纳对应的预缴租金,具体如下:投资人与次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一次性收取次承租方租金大于等于 3 年时(设“T”为租金收取年数),投资人须在收取该笔租金后 3 个工作日内针对该合同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该合同收取租金的二分之一的金额作为预缴租金(设“N”为预缴租金金额),出租方收取的预缴租金包含在投资人应向出租方缴纳按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预缴租金从下一年度起,按照等比例(N/T)的原则,逐年在每年应缴纳租金金额中进行抵扣,直至预缴租金抵扣归零。

11.地铁保护相关条款:投资人开展项目施工及装修改造等一切有关行为,涉及地铁保护事宜须遵守《**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地铁保护相关手续,确保地铁结构安全和运营安全。

12.物业承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须****公司承接,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项目租金范围内。

13.征集到意向投资人后,由出租方按照要求于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及财务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治理结构、重大资产权属、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及社保缴纳情况等;调查期间,意向投资人须全力配合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详见《尽职调查评判标准及过审要求》。如发现存在虚假陈述、隐瞒重大风险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后续程序。尽职调查通过后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出租方将与最终投资人按程序签订《租赁合同》。

14.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意向前须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有状况、需由投资人实施的建设工程范围、周边情况及可能影响其将来经营收益的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规划布局、景观、绿化、停车位的设置、道路、商业开口、公共配套设施及周边人流量、商业氛围、客流、行业政策等)均进行了充分考虑。项目仅完成了盖下商业部分的土建主体结构,尚未开展设施设备安装、消防验收及装修工程,投资人须自行承担后续全部建设投入,并确保符合国家现行商业建筑规范及地方消防、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相关报建、验收手续由投资人牵头办理。投资人对以上租赁标的物的现状无任何异议,自愿按租赁标的物现状承租。

15. 投资人负责办理工程报批及动工前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环保、园林绿化、市政、临建等意见。

16.在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专业工作单位的招采;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风、水、电、电梯、消防设备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水、电的报装(包含盖上建筑水、电用量需求);室内外、建筑物(整个综合开发项目外围)外立面的装饰装修;室外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在项目建成后,负责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绿化、电梯、环保、规划、水保、环评、节能等专项验收,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为满足本项目商业使用所需的消防安全及设备设施配套要求,投资人须确保建设工程完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地铁正常运营。以上所有涉及的有关工作,投资人需在正式实施前提交详细设计及施工有关方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可启动施工。

17.在项目建设及建设完成后,投资人负责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编制工程项目决算报告,报审计、财政等部门审计、审批。在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出租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18.投资人须承担出租方就**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前期已签署的《**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验收决算编制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地铁5****车辆段综合开发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两份合同涉及的工作内容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合同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约节点、违约责任等条款投资人可与原合同相对方另行协商确定。

19.投资人不得将该物业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投资人将该物业分租给第三方的,分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期限。投资人分租后与第三方发生任何争议,以及投资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对外债权债务纠纷,由投资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因此导致出租方受到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投资人进行追偿。因投资人违约,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措施或追究投资人违约责任给次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且该条款内容投资人应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分租合同中明确。

20.退出机制:考虑到项目租赁周期长,本项目设置退出机制,因投资人违反合同约定或主动申请退出,无论何阶段退出,投资人均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相关约定如下:

(1)设计阶段退出:投资人设计方案申报无法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出解除合同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双方可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出租方有权扣除投资人缴纳至******公司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扣除******公司交易服务费后归出租方所有,投资人不得提出异议。

(2)建设期退出:建设期投资人申请退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投资人按照施工设计方案投入未达 50% 工程进度的,则按照施工设计方案概算的 20%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移交全部工程设计方案、图纸、规划资料及其他建设成果;如投入已超过 50% 工程进度,则须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概算总额30% 的违约金,并配合出租方完成项目全部交接工作。

(3)运营期退出:运营期投资人申请退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投资人已缴纳的租金、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投资人须完成全部经营结算,结清物业、水电及各项应缴费用,并优先保障商户权益平稳过渡。租方应确保所有资产、完好无损移交,不得损坏或隐匿任何设施设备,移交时需提供完整的维护记录和技术资料,所有移交文件资料须经双方签字确认,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账实一致。

21.相关管理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管、卫生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支付。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用水、用电、用气及消防等安全职责,在租赁期内如出现上述消防、安全等问题均由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22.是否有原租户:无。


90万元
——
2026-06-01 17:00:00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公司
****银行****公司**滇池路支行
396********136050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名称
租赁合同(范本).doc
尽职调查评判标准及过审要求(公示版).docx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杨先生138****5240
施先生0871-****1968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公司(www.****.com****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公司指定账户为准)。****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公司。

八、风险提示

******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出租方、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资产概况 资产数量
项目位于**市**区青云街道东三环与白龙路交汇处。****公司保障房地块,西至白龙路,北至东三环路,南至博海路。招租范围为项目盖下三层约26290.25平方米、盖下四层约32423.89平方米(含人防范围14109.40****广场用地约9970.34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结果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现状:盖下三层、四层随着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预留工程桩基及盖上住宅核心筒直接落地,导致盖下商业空间柱网密集、采光通风受限,可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出租标的物无外水、外电接入、无机电设备、消防、暖通等专业安装工程;外广场未平整硬化,未实施绿化及硬质铺装;项目未竣工验收,按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需到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并向出租方领取《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需提交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书》。

2.产权状况:产权人为****公司,产权不涉及抵质押情况,权属清晰可正常使用;租赁合同签订主体为****公司。

3.租赁用途:须满足商业用地性质要求,符合地铁安全管控要求。投资人须自行办理全部经营所需审批、许可、备案手续并维持有效,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危及地铁运营安全的活动。

4.工程建设期+装修期:工程建设期、装修期共计1年,其中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自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次日起算,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申报工作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期内,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装修期为6个月,工程建设期满自动转入装修期。工程建设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该期间不计算租赁费用,其他费用,如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9年,合同租赁期限自项目装修期满次日起算。

6.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度进行支付。首年租金按照挂牌成交价格执行,于项目进入装修期满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交易所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投资人须于上一年度租金支付之日满一年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下一年度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租金递增:第 2-10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 5% ;第11-19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 8% 。

8.项目保障资金:项目设置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及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

8.1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出租方与投资人于租赁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共同成立资金监管账户。投资人在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后,需将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并于《物业移交确认书》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缴纳建设期保障资金至资金监管账户。

(1)项目设计方案概算投资高于8000万元的,投资人按概算投资的 20% 缴纳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
(2)项目设计方案概算投资低于8000万元的,投资人按8000万元的 20% 缴纳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

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投资人可结合工程形象进度应付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情况,实时同比例提取用于本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项目竣工后如仍剩余工程建设期保障资金,投资人可向出租方申请一次性提取。

8.2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项目装修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以现金形式缴纳项目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投资人须将运营期保障资金足额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1-10年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按照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中当年应收租金的20%收取,差额部分在次年缴纳租金时由投资人进行补齐,第11-19年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按照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中当年应收租金的30%进行收取,差额部分在次年缴纳租金时由投资人进行补齐。

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同时作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代扣代缴及处罚罚款。有效期应保持至项目运营期结束;运营期结束,如无扣款或罚款情况,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于运营期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9.合同备案:投资人与次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得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且须报出租方备案(一年二次)。当投资人与次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一次性收取次承租方租金时长大于等于3年的,投资人须就该份合同于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单独向出租方专项备案。

10.预收租金管理机制: 项目建立“预收租金”管理机制。当投资人签订的分租合同触发以下条件时,需向出租方缴纳对应的预缴租金,具体如下:投资人与次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一次性收取次承租方租金大于等于 3 年时(设“T”为租金收取年数),投资人须在收取该笔租金后 3 个工作日内针对该合同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该合同收取租金的二分之一的金额作为预缴租金(设“N”为预缴租金金额),出租方收取的预缴租金包含在投资人应向出租方缴纳按每年增幅后确定的金额,预缴租金从下一年度起,按照等比例(N/T)的原则,逐年在每年应缴纳租金金额中进行抵扣,直至预缴租金抵扣归零。

11.地铁保护相关条款:投资人开展项目施工及装修改造等一切有关行为,涉及地铁保护事宜须遵守《**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地铁保护相关手续,确保地铁结构安全和运营安全。

12.物业承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须****公司承接,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项目租金范围内。

13.征集到意向投资人后,由出租方按照要求于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及财务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治理结构、重大资产权属、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及社保缴纳情况等;调查期间,意向投资人须全力配合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详见《尽职调查评判标准及过审要求》。如发现存在虚假陈述、隐瞒重大风险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后续程序。尽职调查通过后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出租方将与最终投资人按程序签订《租赁合同》。

14.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意向前须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有状况、需由投资人实施的建设工程范围、周边情况及可能影响其将来经营收益的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规划布局、景观、绿化、停车位的设置、道路、商业开口、公共配套设施及周边人流量、商业氛围、客流、行业政策等)均进行了充分考虑。项目仅完成了盖下商业部分的土建主体结构,尚未开展设施设备安装、消防验收及装修工程,投资人须自行承担后续全部建设投入,并确保符合国家现行商业建筑规范及地方消防、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相关报建、验收手续由投资人牵头办理。投资人对以上租赁标的物的现状无任何异议,自愿按租赁标的物现状承租。

15. 投资人负责办理工程报批及动工前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环保、园林绿化、市政、临建等意见。

16.在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专业工作单位的招采;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风、水、电、电梯、消防设备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水、电的报装(包含盖上建筑水、电用量需求);室内外、建筑物(整个综合开发项目外围)外立面的装饰装修;室外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在项目建成后,负责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绿化、电梯、环保、规划、水保、环评、节能等专项验收,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为满足本项目商业使用所需的消防安全及设备设施配套要求,投资人须确保建设工程完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地铁正常运营。以上所有涉及的有关工作,投资人需在正式实施前提交详细设计及施工有关方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可启动施工。

17.在项目建设及建设完成后,投资人负责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编制工程项目决算报告,报审计、财政等部门审计、审批。在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出租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18.投资人须承担出租方就**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前期已签署的《**地铁5****车辆段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验收决算编制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地铁5****车辆段综合开发预留工程商业用地盘活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两份合同涉及的工作内容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合同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约节点、违约责任等条款投资人可与原合同相对方另行协商确定。

19.投资人不得将该物业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投资人将该物业分租给第三方的,分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期限。投资人分租后与第三方发生任何争议,以及投资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对外债权债务纠纷,由投资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因此导致出租方受到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投资人进行追偿。因投资人违约,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措施或追究投资人违约责任给次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且该条款内容投资人应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分租合同中明确。

20.退出机制:考虑到项目租赁周期长,本项目设置退出机制,因投资人违反合同约定或主动申请退出,无论何阶段退出,投资人均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相关约定如下:

(1)设计阶段退出:投资人设计方案申报无法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出解除合同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双方可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出租方有权扣除投资人缴纳至******公司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扣除******公司交易服务费后归出租方所有,投资人不得提出异议。

(2)建设期退出:建设期投资人申请退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投资人按照施工设计方案投入未达 50% 工程进度的,则按照施工设计方案概算的 20%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移交全部工程设计方案、图纸、规划资料及其他建设成果;如投入已超过 50% 工程进度,则须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概算总额30% 的违约金,并配合出租方完成项目全部交接工作。

(3)运营期退出:运营期投资人申请退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投资人已缴纳的租金、运营期租金保障资金。投资人须完成全部经营结算,结清物业、水电及各项应缴费用,并优先保障商户权益平稳过渡。租方应确保所有资产、完好无损移交,不得损坏或隐匿任何设施设备,移交时需提供完整的维护记录和技术资料,所有移交文件资料须经双方签字确认,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账实一致。

21.相关管理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管、卫生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支付。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用水、用电、用气及消防等安全职责,在租赁期内如出现上述消防、安全等问题均由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22.是否有原租户:无。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意向投资人征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不良征信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被限制高消费情形。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无被限制高消费情形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3.意向投资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400万元。****公司章程、****银行出具的实缴资本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意向投资人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建设、装修及运营投入的投融资能力,可证明的融资能力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证明材料:银****银行出具的资金****银行对账单);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标书代写

5. 意向投资人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入能力。提供截止报名时****银行流水证明。

6. 意向投资人具备稳定的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关键岗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相互印证;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承租方名称一致,不得通过第三方代缴。

7. 意向投资人或其关联方在绿色能源、低空经济、现代商贸、智能制造、冷链物流等领域拥有任一成熟且成功的项目运营经验或项目投资经验。企业或其关联方须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成功运营项目或提供至少一个不低于项目总投5000万的投资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业主证明或经审计的营收或投资证明、投资协议、竣工验收文件等可验证材料;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

8. 意向投资人具备成熟的招商渠道、品牌**和运营管理经验,能够确保项目开业后的稳定运营。提供过往项目的招商方案、品牌**清单或运营管理手册等证明材料。

9. 意向投资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税费。****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无违规证明。

10.需到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并向出租方领取《踏勘确认书》,提供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书》。

1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总则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公司(www.****.com****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公司指定账户为准)。****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公司。

******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出租方、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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