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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核准********110kV变电站35kV配套送出工程的函》(饶供发展〔2026〕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发展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负荷发展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同意建设********110kV变电站35kV配套送出工程(2604-361100-04-05-944981)。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变电工程:扩容**变、朝堂变和黄腾变相关通信设备;
2.线路工程:**黄藤~朝堂π入**变35kV线路,全长12.1km,单回路架设,其中黄藤侧6.5km、朝堂侧5.6km,导线采用1×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黄藤~朝堂π入**变35kV电缆线路,全长0.38km,采用套管直埋敷设0.3km、利用站内电缆沟敷设0.08km,其中黄藤侧0.21km、朝堂侧0.17km,电缆采用ZC-YJV22-26/35-3×185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四、项目总投资11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89.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由****全额出资。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相关文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35千伏及以下电网发展规划库(2025年)滚动修编情况的通知》(饶发改能源字〔2025〕11号)、******局等部门出具的《关于征询********110kV变电站35kV配套送出工程线路路径的复函》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