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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元马镇**山****号宗地(不动产权证:云〔2020〕**县不动产权第****303号)为闲置土地。我局已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权利人信息。权利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省******社区**人世界公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52604D。
二、宗地信息。宗地编号:****号宗地(不动产权证书:云〔2020〕**县不动产权第****303号),坐落:元马镇**山,使用权面积2.857291公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三、闲置时间。自2021年8月20日起闲置至今,该宗地已超过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
四、闲置原因。属于用地单****集团有限公司)自身原因。
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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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