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市聚****公司和**市盛****公司申请办理聚福天骄名苑小区两个地块整合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手续,项目位于**市山美片区省道S113与兴教路交汇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24〕153号总用地面积:46077.23平方米;地字第〔2021〕276号,总用地面积:13360.3平方米,两个地块面积共59437.53平方米(详见规划平面图)。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项目位置:**市山美片区省道S113与兴教路交汇处
申请内容:规划总平面图调整,本次调整按修规图2025.9出图,业务号2024(修)K29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3#、5#、9#、10#栋高层住宅直角阳台调整为斜边阳台。
2.3#栋和7#栋第30层局部调整为露台,总层数31层不变。3.建筑标高58.0以下建筑增加不计容建筑面积2083.7平方米,住宅增加不计容建筑面积77.55平方米,共增加不计容建筑面积2161.3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不变。调整后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总用地面积:59437.53平方米;
2.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3.总建筑面积258694.9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7712.9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0982.04平方米。
4.总基底面积17263.53平方米;
5.层数:1/31层;
6.车位:1431个;
7.容积率:2.99;
8.建筑密度:29.05%(其中高层建筑13.03%);
9.建筑平均高度:80米;
10.绿地率:30%;
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5日至6月3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山美街道办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查询网址:http://www.****.cn/zwgk/
jsgcghgs/ 联系电话:066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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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