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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安检服务租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同方****公司
地址:**市****大学同方大厦A座2层
法定代表人:陈志强
被投诉人:**菲****公司
地址:**市迎宾路天际大厦1103B室
法定代表人:时予
被投诉人:2026年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
地址:**市**区春光路14****中心
法定代表人: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长河街道**路2200号1号楼C座3楼
法定代表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未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落款处加盖公章,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符合性审查标准”中“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要求;投诉事项2:我司认为中标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四、安检站设备参数要求”要求,其中第17项“安检人员服务”要求“(1)安检员(中高级安检员)”需要提供中国民航局认证的三级、四级民航安检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诉事项3: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评标过程中存在“评审标准未明确量化缺陷判定依据、评审专家主观方案分评审自由裁量权过大、专家打分畸低且无正当理由”等违法违规情形,直接导致我司合法权益受损。
五、处理的依据、情况及结果
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结果:综上所述,投诉人所投诉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同方****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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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