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聚水堂工艺品有限公司文创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武审〔2026〕4号)

审批
广东-韶关-武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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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司文创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6-05-29 16:59:10

**市****公司

你单位报来《**市****公司文创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比15%),选址于******工业园沐溪八路3号****公司****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30'6.540″,北纬24°46'22.628″)建设**市****公司文创工艺品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m2,建筑面积12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供水供电工程、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固废间、危废间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工艺品摆件、风水摆件15t,灯饰5t。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紫铜板、锌锭、石膏、硅溶胶、莫来砂、莫来粉、棕刚玉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中频炉、电焙烧炉、电加热脱蜡釜、真空机、真空搅粉机、真空吸注机、400氩弧焊机、空压机、喷砂机、打磨机、切割机、振壳机等,主要工艺包括压蜡成型、修蜡、沾浆、脱蜡、焙烧、熔炼、浇注、清砂、切浇冒口、冲石膏、补焊、打磨、喷砂等。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在厂内食宿,白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项目已取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3-440200-04-01-799230)。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冲石膏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冲石膏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者。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压蜡、修蜡、脱蜡、焙烧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水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炼、浇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打磨、喷砂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有机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0896t/a,颗粒物0.0133t/a。其中项目VOCs年排放量小于0.1t/a,可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总量指标来源由******分局统筹,并纳入台账管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采取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阻隔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或4类(仅东厂界)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余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间和为重点防渗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五、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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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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