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氧气采购质疑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

****于2026年5月28****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公司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经与采购人商定,****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采购代理机构擅自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定资格要求(2)(3)项中的“液态或气态”,修改为液态和气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设置资格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医用氧监管规定,请求予以纠正。”答复如下: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1、液态医用氧气,每年约300吨,共900吨;2、40升瓶装氧气,每年约70瓶,共210瓶;3、10升瓶装氧气,每年约100瓶,共300瓶。其中包含液态氧和气态氧,瓶装氧气需求量相对较少,但出于医用氧气的使用安全性和对患者负责的原则,仍需审核相应生产经营资质,不能因采购量相对较少而降低审核标准,医用氧气是临床救治、手术麻醉、重症监护、呼吸支持等诊疗工作的核心医用耗材,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安全与医疗质量,因此采购环节严格设置供应商资质门槛,是医院合规运营、风险防控、保障医疗安全的必要举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悖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2026年5月29日

附件信息: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9
招标公告
关于医用氧气采购质疑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