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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利害关系人与业主协商后,****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用地边界J29-J28-J27-J11处通透围栏改为实体砖砌围墙;
2、2026年5月15日一2026年5月29日第一次公示调整的内容不变。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县**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067 0593-****077
******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