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PVC发泡和Balsa以及PET新材料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05-29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受理公示--关于****PVC发泡和Balsa以及PET新材料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docx | ||
| 时效 | |||
关于****PVC发泡和Balsa以及PET新材料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PVC发泡和Balsa以及PET新材料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0038。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PVC发泡和Balsa以及PET新材料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西路35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利用现有一期及二期厂房约6000平方米,新购置数控裁切机、数控锯片倒角机、数控雕刻机改造、数控带锯倒角机、全角度数控带锯倒角机、转向机、PVC发泡线、燃气炉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增加生产加工PVC发泡新材料40000立方、Balsa新材料加工4000立方、PE新材料加工4000立方。项目分期建设,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为一期项目,在2#厂房内建设PVC发泡加工生产线和Balsa加工生产线,年增加生产加工PVC发泡新材料40000立方、Balsa新材料加工4000立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Balsa加工生产线切片、修边、打磨、开槽、切割、倒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PVC发泡生产线拆包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PVC发泡生产线模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PVC新材料加工生产线切片、修边、开槽、切割、倒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