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揭西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审批
广东-揭阳-揭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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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国土**、能源、公告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5-29
名称: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9
主题词: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9

为保障**省**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揭****农贸市场项目落位,加强我县土地管理,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公示稿)。项目共涉及3个使用地块, ZZ01、ZZ02位于坪上镇, ZZ03位于河婆街道,用地面积共约3.0767公顷,落实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其他用地和建设用地,落实后为村庄用地。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公示时间:5个自然日,即2026年5月30日—2026年6月3日;

公示方式:(1)**市****政府信息公**台公示,http://www.****.cn/jyjxzrj/gkmlpt/index;(2)坪上镇、****政府及涉及的村公示栏公示。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邮政编码:515400。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省**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字样。

(2)有效反馈意见期为:至6月3日24:00止,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将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和单位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市**县使用地块影像图(局部图);

2.**市**县使****规划局部

图;

3.**市**县使****规划局部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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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情况说明(**省**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等2个项目)(征求意见稿)(1).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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