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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治理光伏项目工程总承(EPC)
补遗书(一)
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招标项目:****县生态治理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内容需变更,现发布如下澄清:
1、原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里条款号2.2.4(1)中的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明标部分)(20分)。标书代写
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里条款号2.2.4(1)中的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暗标部分)(20分)。标书代写
2、其他内容不变。
3、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单位名称:****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