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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市**县“******鑫民玻璃(1#、2#窑炉)清洁能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1#、2#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大道北侧,琴音路东侧
建设内容:对公司原1#、2#燃煤炉窑集中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进行“煤改气”,主要包括炉窑系统、成型系统、退火检验系统、配料系统、环保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全套工艺设备及基础设施原址技改,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产能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199****7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