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干杂调料、牛奶饮料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干杂调料、牛奶饮料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无外资背景。(外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含港澳台区域)商事主体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通过设置商事主体股东的股东以及逐层的股权架构体现出境外主体,亦或通过委托持股、协议等其他方式进行实际控制或经营管理)或经股权穿透有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再投资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股权穿透至自然人、管委会、****公司、上市公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人民政府、中外合资、外国企业、社会公众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否则不得受理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配送副食品按时、按量,保证所配送副食品新鲜、食用安全,具有正规副食品进货渠道;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专业配送车辆和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 年5月29日 09:00至2026 年6月15日 18:00。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报名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报名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单位邮箱:****@qq.com。
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申领或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采购文件的报名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委员会判定为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1份PDF形式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且没有外资****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以及企查查或天眼查股权穿透截图(股权穿透至自然人、管委会、****公司、上市公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人民政府、中外合资、外国企业、社会公众股);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近12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7.投标供应商近12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8.投标****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或告知名单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10.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1.①使用场地的产权证、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明(提供其中一种),且注明用途应为仓储或者办公。场地为租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以投标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合同或协议时间需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无法完全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出具承诺书,可续签至合同履约完毕(原件备查),租赁合同中注明租赁用途需与本项目一致;②必须保证配送副食品按时、按量,保证所配送副食品新鲜、食用安全,具有正规副食品进货渠道,提供承诺函;③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专业配送车辆和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辆,配送车辆自有的(含法定代表人自有)需提供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小组根据评审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12.提供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6月2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待招标人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6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待招标人通知。标书代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86****7674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牛先生
电话:186****7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