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南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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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13日
标 题: ****关于**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80号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关于**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05-29 09:30

****政府:

你县《关于办理**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平政报〔2026〕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0746公顷(水田0.3816公顷、其他草地0.6613公顷、农村道路0.03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后,作为**县2025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待办理有关土地征收手续后方可供地。

****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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