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标段)已由**市****委员会以**市****委员会关于下达**市**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标段)概算暨投资计划的批复,**发改审发[2026]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为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区安澜镇、**镇、东**镇、姜家镇、石滩镇、圣灯山镇等6个镇街未通自来水和供水管网破损严重的地区进行管网**和改造,****水厂、五通水厂、****水厂等覆盖现有村级供水工程,涉及39个村共计10.77万人。
****水厂**部分:****水厂2000m3/d、五通水厂1000m3/d、****水厂4000m3/d。
(二)供水管网部分:铺设DN300-DN15供水管1240.3km及泵站、蓄水池等附属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9542.6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5279.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10.00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要求。施工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核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龙洲大道265号 | 地 址: | **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1号楼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何老师 |
| 电 话: | 023-****8079 | 电 话: | 023-****7374 |
| 传 真: | 传 真: | 023-****7377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6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