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510614C | **省**市**区**湾小区34幢401-406 | 88.67(均分制) | ****164.16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安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安检值班、安全保卫、协助法警维护办公及审判区域的秩序,院本部和法庭门卫须7*24小时值班。 安保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安保服务人员共计24****机关12人、开发区5人、兴桥2人、耦耕2人、黄沙港3人),需经过正规的安保业务培训,具有保安证、健康证。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无重大器官残疾或传染疾病,无不良嗜好,能对工作认真负责。 服务要求:达到磋商文件和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人员安排到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按年度签订,一年一签)。 备注: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通过采购人的季度考核,平均分达90分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考核平均分未达标的,本项目合同终止,采购人方依法采取招标方式重新确定服务单位。 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和采购单位要求。 |
支建新、丁淮忠、周子栋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合德镇**西路八号
联系人:茅海涛
联系电话:0515-****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县幸福大道16号
联系人:彭明静
联系电话:0515-****1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明静
电话:0515-****171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