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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招标文件中: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5月 30日 15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6月 3日 17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知悉。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