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4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2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发改委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130960B-****0525-000167-0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5-29 17:29:21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市**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一标段 | 公开招标 | 1744.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5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技术标采用暗标进行编制,是否为评分项中技术标全部内容 答:是的,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部分为评审细则—技术标中所有的评审内容。 2、问:压缩转运成套设备采购清单表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7辆。请问7辆车控制价中是否包含车辆上牌、购置税、交强险、商业险(三责险保额是多少) 答: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投标人需承担车辆的上牌工作(包含上牌费用、交强险、购置税、首年不低于300万商业险),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含在车辆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3、问:5.6.8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转运车技术参数表规定:“投标车辆参数,标★项需要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根据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管理办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车辆产品需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列入《公告》,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其参数及检测结果具有法定效力。招标文件强制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CMA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属于重复要求,与工信部已有管理规定冲突。标书代写 答:转运车技术参数表标★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对应车型的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参数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 4、问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压缩转运成套设备制造商)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或**商品售后****委员会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其中**级及以上的得5分,六星级的得3分,五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根据国家认证认可委颁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服务认证的指导意见》中,原则上服务认证结果分级不超过三个等级,以数字形式划分的最高等级不高于5级。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应调整为五星级得满分 答:本条款为加分项,****人大于三家以上具备有效的竞争性,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服务认证的指导意见》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为确保公平竞争,如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相关认证证书在发布之日(含发布当日)后具备五星级的得5分,四星级的得3分,三星级的得1分,二星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5、本标段评分办法中涉及的投标产品压缩转运成套设备制造商为招标公告中须取得的核心授权设备-压缩机、干式化学滤料吸附设备(含滤料)的制造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经济开发区**江大道26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59-****0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镇**街104号 项目联系人:陈辰 电话:186****0108、0562-****626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29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