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18**至**公路(**灵溪至****段)2#钢筋场及生活区等临时用地项目审批的批前公示
申请人龙****公司向我局提出临时用地审批申请,****社区进行S218**至**公路(**灵溪至****段)2#钢筋场及生活区等临时用地项目建设,其用地范围图和总平面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本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9851)
附件:规划总平图;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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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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