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智造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建设南路)桩基检测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先进智造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建设南路)桩基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代理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50%后收取,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0.8%;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更正为:
“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50%后收取,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0.8%;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的,评标专家数量若超过5人(包括招标文件倾向性审查专家),超出的人数按500元/人增补费用。”
2、商务评分条款:5、无不良信用行为承诺:“投标人应承诺五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受到县、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依法立案查处(资格要求中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除外)等处分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若在成交后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
5、履约诚信与合规性(满分3分)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其承接的桩基检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中,未因篡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规检测、检测行为不规范、检测成果质量不合格、违规承揽检测业务等与检测质量和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事项,被住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公开通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或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得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注:本项不包括与本项目桩基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履约质量无直接关联的一般行政处罚、通报或其他信用记录;不重复评价资格审查中已作为“重大违法记录”处理并导致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情形。经公开信息查询或核实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按招标文件关于虚假应标的规定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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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电话:0591-****8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振利、陈上坤、陈丽娜
电话:0591-****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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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