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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复**,预算24.75万元,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于6月5日12:00前将营业执照及询价报价表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或自行送到**县樟江办公大楼第二办公区808****发展中心农技站),我们将择优选择供应商。
联系人:覃金鼓,电话:151****9815。
附件:1.**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复**补充采购询价比选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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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