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集镇产业种养基地建设项目

审批
安徽-六安-叶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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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29

项目名称 ****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洪集镇金星村、大桥村、会馆**村、东岳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3.333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廖煜 联系电话 178****4901
项目投资(万元) 6527.61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29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对洪集镇金星村、大桥村、会馆**村、东岳村流转9500亩土地,具体亩数分别为金星村2800亩,大桥村2000亩,会馆**村2400亩,东岳村2300亩。 建设内容:在4个村流转土地种植稻虾米和养殖小龙虾作物以及配套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工程施工 (1)设置临时围挡,高度约2.5m,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 (2)施工场地内施工场地、****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禁止鼓风机除尘。 (3)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4)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h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5)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鼓风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 (6)施工场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设冲洗平台和沉淀池,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淋浴污水和食堂含油污水等,主要含有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以及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施工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流。
固废 环保措施:
①地表覆盖物施工时应对工程清理的地表覆盖物加以保留,集中堆放。②废沥青混合料废沥青混合料属于难降解物质,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项目产生的沥青混合料进行合理利用,以减少其堆放产生的占地、影响沿线景观和浅层地下水、浪费**等不利的环境影响,从而实现处理废料、节省工程投资,有利于保护环境等综合的生态效应。(5)路基的保护措施①路基施工路基施工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在填筑路堤的同时进行边坡排水和防护工程,并合理组织施工,做到工序紧凑,以缩短工期,减少水土流失量。②其它保护措施在有雨水及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性沉淀池,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承诺:**** 李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0000009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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