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2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9800.00 元
最高限价:315343.8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康采购2026F****11228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 | 项 | 719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对应**市**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治理工程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5月开始,计划竣工日期: 2028年5月结束,以实际开工、竣工时间为准,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二次验收及质量保修期所包括的时间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2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按****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及《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文件要求,在“**住建云平台”-“进赣企业信息登记业务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响应供应商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栏目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栏目中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0:00 至 2026年06月06日 00:00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标服务
售价:0.0元
2026年06月12日 09点3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楼三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2026年06月12日 09点30分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楼三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 注册并办理**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特别提醒,二次报价需在系统里提交,响应供应商必须时时在线,专家发起二次报价后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供应商需自行使用 CA主锁登入供应商身份在**省公共**交易系统的“磋商/谈判二次报价”业务栏中进行填报,进行电子签章后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评委规定报价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最终报价(二次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长内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则视为退出磋商/谈判(系统发生意外情况除外),将不记录到最终成交排名中。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付款方法:监理费按照施工进度节点支付,按月为单位,乙方每月上报上月完成的工程量及请款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后15日内审核确认,在收到乙方出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量对应金额的80%作为进度款。 (最终结算监理费以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监理工作量为准,但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因采购人原因或经采购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导致监理工作量显著增加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因系统****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西引桥路49号
联系方式:136****1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工业园区E-01-01、E-01-02****中心中区2栋232-01商铺
联系方式:0797-****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79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