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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批准书
〔2026〕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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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高新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临时用地,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单位临时占用****开发区青春村土地0.5915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0.5915公顷,其中:农用地0.5718公顷(耕地0.4498公顷、林地0.0205公顷),建设用地0.0197公顷。使用期限2026年5月26日至2028年5月25日。
按照《**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鄂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按规定恢复耕种,需延期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期满不归还又不办理延期使用土地手续的,依法严肃查处。高新****建设中心负责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录入、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等相关工作。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