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台州1号公路西门口大桥及接线工程)

审批
浙江-台州-路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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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号公路西门口大桥及接线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号公路西门口大桥及接线工程

**省**市**区金**

****

禹治环境****公司

本项目全长2.528km,路基标准段宽度17m,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智慧交安及附属工程、照明、景观等,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全线设桥梁2017米/2座(西门口1号桥、西门口2号桥)、驿站一座(白沙岛二级驿站)。

****公司网站、现场张贴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桩基施工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尽量低潮施工,减少悬浮泥沙污染;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场地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抽运处置;施工冲洗、养护废水和施工期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汇入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废气: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处理;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置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施工场地食堂须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应集中收集于泥浆沉淀池,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营运期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3、噪声:施工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打桩采用软启动等防护措施;严格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施工船舶尽量使用低音喇叭等;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营运期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跟踪监测。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船舶垃圾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钻渣综合利用,泥浆(干泥)委托**市**区城市****公司统一合法处置;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营运期驿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在海况较好、潮流缓慢的时期进行施工;打桩采用钢护筒,防止泥浆水溢流入海;在施工栈桥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用泥浆泵输送到沉淀池中沉淀;施工时采取必要支护措施,严格控制桥墩打桩与海岸线距离,对振动的机械设备应当采取防震措施,避免对基岩岸线造成不良影响;对白果山海堤受到影响的灌木种植区进行异地补种;做好海域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对海洋生物及渔业**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6-****9793传真:0576-****1184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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