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韩寺镇刘庄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住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 **** | **省**市**县铁**街509号 | ****712.8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07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韩寺镇刘庄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闫鹏 | 豫241****66400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郭振宇、邓钟惠、彭玉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豫招协[2023] 002号文件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5897.13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有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2.07分。
2、异议投诉渠道:
本项目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投诉部门:****
地址:**省**市**县乡后一街与丰东路交叉口东南约8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52****993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52****9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东路10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晏女士
电 话:0371-****6533
邮 箱:****@163.com
3、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晏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33
4、监督单位:****财政局。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