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

**省**市**区**街道**路167号福晟**A区6#楼2层104室

425000

94.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

****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微信公众号“闽法快讯”采编运营服务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协助对“**高院”微信公众号、“**高院”视频号进行日常更新维护运营等,其余详见报价响应文件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取“一次采购,2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

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为全年不少于500期,视频号更新频率为全年不少于100期等,其余详见报价响应文件。

425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龚祖山

评审专家:

陈 烁、庄 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以下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A、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含)以下:1.5%。B、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北尚支行 账 号:117********00307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637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西二环北路58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591- ****7275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汇龙大厦)15楼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0591-****2711

****

2026年05月29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9
中标通知
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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