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苍梧县旺甫安旺建筑用砂岩矿(建设期)

审批
广西-梧州-苍梧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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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旺甫安旺建筑用砂岩矿(建设期)
时间:2026-04-30
项目
**市**县旺甫安旺建筑用砂岩矿(建设期)
项目类型
矿产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市两山****公司
监测单位
**新基石****公司
地理位置
**壮族自治区-**市-**县
说明

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有关规定,****在**市****村委大塘村,即项目现场主持召开了**市**县旺甫安旺建筑用砂岩矿(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市两山****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新基石****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科盟工程****公司及特邀专家共7人。

本次验收实际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6.64hm2,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3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8.60%,表土保护率95.9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74%,林草覆盖率为31.97%。

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单位及个人,即日起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9日

意见反馈人:于工

联系电话:134****0295

附件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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