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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食堂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及户外围栏建设工程、医院导视标牌工程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优抚对象食堂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及户外围栏建设工程、医院导视标牌工程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04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一、原合同付款方式说明
原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约定内容如下:
1. 付费次序、合同价款占比、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
第1次:占比30%,付款金额130295.04元,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
第2次:占比70%,付款金额304021.76元,付款时间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 合计付款金额为434316.80元,乙方收款账户及发票要求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付款方式变更约定
现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上述付款方式变更为三次支付,具体如下: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30295.04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零贰佰玖拾伍元零肆分),此款项已支付完毕;
2. 第二次付款:按进度申请支付,乙方完成导视标牌制作安装后并提交阶段性验收申请,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进度款;
3. 第三次付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100%;
4. 乙方收款账户仍按原合同第六条约定执行,不作变更;付款相关发票要求仍遵循原合同约定。
变更日期: 2026-05-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壮族自****医院
电 话:0779-****092
五、附件(预览时不展示)公告发布后展示在最底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