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地铁3号线和平路、4、5、6、7、10、11号线站内商铺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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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铁3号线**路、4、5、6、7、10、11****商铺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地铁3号线**路、4、5、6、7、10、11****商铺,站点位于各大商圈、医院、学校附近,经营环境一流,车站商铺位于地铁站出入口附近,****商铺公开招商。

一、招商项目名称

**地铁3号线**路、4、5、6、7、10、11****商铺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坐落位置:****商铺位于3号线**路、4、5、6、7、10、11号线车站站厅层内非付费区。(见附件,面积以实际场地为准,单间相差5%以内不做调整)

****商铺面积:10-30平米/间。(具备条件情况下可连租)

(三)场地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四)场地交付标准:

3号线**路站:无给排水,玻璃门,店招位置及灯箱已预留,店内墙地基础装修已完成,供电量5-20KW/间,不具备排污隔油排烟设备,****车站运行。

4号线:预留给水总管,预留排水口,由使用方自行设置排水提升泵及设施,防火卷帘、店招位置已预留,店内墙地基础装修已完成,供电量10-30KW/间,不具备排污隔油排烟设备,****车站运行。

5号线:预留有给水无排水,防火卷帘、防盗卷帘、店招位置已预留,店内墙地基础装修已完成,供电量20-40KW/间,不具备排污隔油排烟设备,****车站运行。

6号线:预留有给水无排水,防火卷帘、防盗卷帘、店招位置已预留,店内墙地基础装修已完成,供电量20-40KW/间,不具备排污隔油排烟设备,****车站运行。

7号线:每间商铺预留一个配电箱,容量约为40KW。商铺内包含照明设备。商铺预留给水接驳点,预留排水管道,各商业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设备由商业后期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配备,与车站公共区共用一套通风空调系统。

10号线:预留有给水和排水,防火卷帘、店招位置已预留,店内墙地基础装修已完成,供电量20-40KW/间,不具备排污隔油排烟设备,****车站运行。

11号线:预留有给水和排水,防火卷帘,基础照明、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店内墙地基础装修已完成,不具备排污隔油排烟设备,****车站运行。

场地情况详见附件,具体场地交付以实际情况为准,工程条件的变动不可作为解约的条件。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场地内外建筑及设施设备。

(五)产权证:本项目不提供产权证,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许可手续。

(六)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应在经营场所开业前具备与经营业态匹配的合法品牌经营资格及相关资质。

2.经营品牌及商品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日常经营****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

3.严禁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车站及经营场地;经营场地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接驳、改装审批通过的电源及其他设施。

4.遵循“业态互补、和谐共存”的原则,尽量规避同业竞争,中选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品牌及经营范围,保障整体营商环境。

(七)租赁合同及期限

由出租方提供标准合同文本,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租赁期限一般为1—5年,每三年租金递增一次,涨幅为不低于3%。

(八)**方式:包括固定租金、固定租金+营业额分成、固定租金或营业额分成两者取其高的模式**模式。

以上所有模式原则接入出租方指定的统一收银结算系统,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承租方中选并开业6个月后,选取“固定租金+营业额分成”或“固定租金或营业额分成二者取其高”**模式的承租方,若在第7个月实际月营业额无法达到其报价时承诺的月营业额,出租方有权要求对**模式进行调整:即调整为固定租金模式,计算方法为按承租方报价时承诺的营业额及对应分成比例折算后的固定租金模式执行。如承租方不同意上述调整,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相关费用

能源费:商铺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等能源费用,由承租方按实际用量及相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

维护费:水电等基础设施维护费1000元/年。

三、参选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价格标准

租金具体价格根据**业态、**模式等因素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参选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体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含)以上;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文件);

3.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文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报告复印件;

5.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租赁意向****商铺信息、价格、业态、租赁期限、付款方式、经营业态等必要信息);

8. 经营****公司及品牌介绍、既有经营案例、履约能力、安全保障措施、店铺效果图、品牌授权等)(格式详见文件)。

六、定标办法

本次招商报名参选商户不少于 1 家即为有效参选。参选商户须按要求向招商人递交参选报价函,采用现场**报价方式,招商人将以报价总价最高者确定为中选签约商户。

若两家及以上商户报价总价相同,则优先选择经营便民服务类、且与本站现有业态形成互补的商户作为签约单位;若报价相同且业态一致,则优先选择具备相关经营经验的商户。经上述比较仍无法确定签约商户的,招商人将重新组织招商。

七、招商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意向承租方应于每月15日或30日 17:30 前,将密封报价****公司。

2.组织评标:招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及地点,组织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3.结果公示:招商结果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4.通知发放:向中选承租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步启动合同签订相关筹备工作。

八、其他约定

1.中选后不得将经营场地用于非法金融业务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不得以转租、分租、联营等任何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利或变更经营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在招商及履****集团或政府管理单位需要收回场地或对业态进行调整,出租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将场地收回而不视为违约,承租方须无条件撤离,并将场地恢复至接收时原状或出租方认可的其他状态,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搭建、装饰装修添附等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和任何费用,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九、招商期限

本次招商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7383 158****9607 杨女士/王女士

咨询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时间)。

附件:商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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