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公示
青崂自资计告字〔2026〕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宗地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 1 |
****)地块 |
**区崂峰路以南、地铁四号线沙子口站以西 |
23486.86 |
R21二类居住用地 |
容积率:≤1.8; 绿地率:≥30%; 建筑密度:≤28%; 建筑高度:≤36米 |
70 |
备注:
1.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自然资规崂规条字[2026]6号)执行;
2.该地块用于建设安置区项目,项目建成后仅用于安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销售,具体安置分配事宜****办事处统一安排;
3.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应按照《**区村庄改造安置区建设基本标准》(青崂政字〔2023〕8号)执行,绿色建材、质量安全保险、工程质量保修期、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要求应按照《房屋建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青崂住建建条字〔2026〕005号)执行。
二、公示期限
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
三、意向用地者需提交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申请书原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两份;
3.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四、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五、其他
1.上述地块信息在**日报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2.我局将在受理意向用地者申请材料后对意向用地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3.公示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组织****政府审批,待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与意向用地者就协议出让地价进行协商谈判,如协商的出让地价高于集体决策的协议出让底价的,我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意向用地者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意向用地者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将取消其受让资格,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土地。
4.上述地块周边具体市政配套情况以受让人自行现场踏勘日现状为准。受让人取得土地后,自行协调解决与周边的市政配套衔接等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5.出让地块(包括地上、地下)如涉及军事、人防、消防、净空、环保、通讯、测量、文物、城市规划道路、地铁、地震、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树木、绿地等公用设施以及其他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意向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相关格式文本请与我局联系。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16时(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11点半、下午13点半-17点)。标书代写
联系地址:**市**区仙霞岭路20号C座1304室
联系部门:****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32-****7192
****
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