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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曹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0427-****488 |
| 标段(包)名称 | **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物联网设备及安装项目epc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 1.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1)条中“投标报价(设计费)”意为“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费)”。(P50)标书代写 | 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 第1.(1)条”中“(1)设计费(如有):投标设计费报价(大写) (小写) ;”意为“(1)勘察设计费(如有):投标勘察设计费报价(大写) (小写) ;”。(P168)标书代写 4.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建设厅****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住建[2020]65号第十一条: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明确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标书代写 |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 吴禹霖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 024-****8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