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关于雄**区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大**治理工程(**段二期)剩余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上报办理审批手续。现向公众公开拟上报的报告书全文,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大**治理工程(**段二期)剩余段
建设地点:本工程为大**治理工程(**段二期)剩余段,位于**雄**区**及**县境内,治理范围起点位于朱各庄,终点位于大**雄**区界线处(**段巡河路位于**县境内桩号K3+050~K8+133右岸,马庄引水闸桩号2+850右岸)。工程建设范围起点坐标:东经116°04′31.8468″,北纬39°00′44.4302″;终点坐标:东经116°20′03.0727″,北纬38°59′00.6859。
建设性质:**改建类。
主要建设内容:****泵站、****泵站、马庄引水闸、**蓄水闸**湾引水闸;****泵站、县城拦河闸;拆除改造二铺拦水堰;改造提升袁家园桥、**桥、高家铺桥、张青口桥;穿村段河岸护砌13.83km;修建两岸巡河路52.43km;下游末段左岸堤防加固3.5km;县城**段生态涵养工程。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工
电话:198****9002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编制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3****1770
电子邮件:****@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 5 月29日2026年 6 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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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