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拟作出《****年产5万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制动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制动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电话:0372-****211传真:0372-****211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5万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制动系统项目 | **省******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一号 | **** | ******公司 | ****位于**省******开发区汽配产业园二期一号,拟投资12000万元购置8T中频感应熔化电炉2套(共计8t电炉4台,3用1备,其中2台熔炼、1台保温、1台备用)、新增全自动HWS静压线生产线、砂处理等设备生产线以及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铸件5万吨。项目环保投资274万元,占总投资的2.28%。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砂处理废气、落砂废气、抛丸废气G3-1(自带旋风预处理)采用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G3-2经自带旋风预处理,与打磨废气合并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炉料上料废气、熔化废气、球化废气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危废间废气收集引入活性炭处理,以上废气合并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热芯盒制芯废气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水基涂料烘干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机,以上废气合并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冷芯盒制芯废气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三乙胺磷酸净化塔(稀磷酸中和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等限值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当地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电炉外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公司收纳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各机械设备,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营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严格管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要求在报批**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