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卫江畔南侧道路工程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前卫江畔南侧道路工程于2026年5月28日****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26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否决了所有投标,故本次招标流标,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现将具体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①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及盖章主体不是**市******集团****公司,则视为未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②投标人******公司****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工程名称(**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任河修齐段综合治理工程(岸线治理部分))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县2023年修齐高观任河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不一致,且未提供工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业绩要求和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和A-5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③投****集团****公司****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工程名称(虎**侧沿山路工程)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区虎**路(**路-规划横一路段)(**区虎**侧沿山路)工程)不一致,且未提供工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业绩要求和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和A-5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④投标人**筑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为望牛墩镇扶涌片区品质提升工程合同协议书和望牛墩镇扶涌河综合整治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未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⑤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开工日期2017年5月23日,工期300天,竣工时间2021年7月22日,投标人在2019年7月19日作了项目经理变更,新任人员未全过程担任项目经理,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车站**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含污水管、雨水管)施工(第二次))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车站**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含污水管、雨水管)施工图设计工程)不一致,且未提供工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业绩要求和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和A-5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方案评审的投标人及原因
下表中18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均存在危大工程清单缺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评审标准中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项的要求,其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6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三、评审结果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剩余2家有效投标人,分别为****公司和******公司。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以上2家有效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属技术成熟的常规施工项目,无技术壁垒,现仅剩两家有效投标人,竞争不充分,且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指标均不具有市场竞争力,具体原因为:(1)26家投标人中有17家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司(2家有效投标人中报价较低投标人),且有8家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报价约10%,其经济指标不具有市场竞争力;(2)****公司投标报价高于******公司投标报价,其经济指标也不具有市场竞争力。
综上,****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
特此公告。
**市江****集团有限公司
**市**区****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