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州(州本级)第二批项目化培训
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工种 |
拟培训对象 |
拟培训人数 |
培训类型 |
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 |
合格标准及评价要求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保健调理师项目化培训 |
保健调理师 |
八类人员 |
40 |
就业技能培训 |
56课时,中医基础理论、经络腧穴、推拿按摩、艾灸拔罐等保健调理技术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根据培训后取证率、就业率确定补贴标准 |
| 养老护理员项目化培训 |
养老护理员 |
八类人员 |
30 |
就业技能培训 |
90课时,老年护理基础知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护理、急救技术等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根据培训后取证率、就业率确定补贴标准 |
| 育婴员项目化培训 |
育婴员 |
八类人员 |
30 |
就业技能培训 |
90课时,婴幼儿生活照料、早期发展引导、发育评估、家长培训、健康急救等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根据培训后取证率、就业率确定补贴标准 |
| 美发师项目化培训 |
美发师 |
八类人员 |
25 |
就业技能培训 |
90课时,美发基础理论、洗护技术、修剪技术、烫染技术、发型设计等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根据培训后取证率、就业率确定补贴标准 |
| 美容师项目化培训 |
美容师 |
八类人员 |
30 |
就业技能培训 |
90课时,美容基础理论、皮肤护理、面部美容、化妆技术、美容仪器操作等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根据培训后取证率、就业率确定补贴标准 |
(一)遴选范围。符合项目化培训要求,具备相应培训能力的以下培训载体: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校)、技工院校;****中心、****基地;****学校;市级以****基地、****工作室;大型企业培训中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遴选条件。申请参与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的单位,需同时满足资质合规、场地设施达标、资产与师资合格、培训业绩与信誉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等要求(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2)。
有承训意愿、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6月5日下午3:0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主要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
(一) 《**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附件3);
(二) 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三) 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
(四) 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 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
(六) 信用承诺书;
(七) 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八)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荣誉资质等)。
报名培训机构通过现场展示形式,对承训能力、就业保障等情况进行介绍。评审组通过比选,择优确定承训机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承训机构信息将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组织培训。
培训组织及监管按《****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规定执行。
附件:1.2026年**州(州本级)第二批项目化培训计划
2.《**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
3.**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
2026年5月29日
(项目联系人:陈康,联系电话:0718-****526,地址:**市土桥大道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