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 月2 0 日,****根据《****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第 9 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广****园区兴惠路2号6栋103室(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5′44.231″,北纬23°1′27.588″),项目主要从事生产改性塑胶粒、包装片材、色牌,年实际生产改性塑胶粒120吨、包装片材90吨、色牌10吨。项目现有员工人数为6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一班,年工作 24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 年12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6 年 1 月 7****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建〔2026〕48号。
项目于2026 年3月12 日 取 得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登 记 表 , 证 书 编 号 : ****1900MAETT17Q7D001Y。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 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10%。
(四)验收范围
项目因部分主要设备未建设,故本次进行分期验收,待其设备建设时再次进行相应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东环建〔2026〕48 号)已建设的主要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 序 号 | 变动情况 | 原环评情况 | 现环评验收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化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否 |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项目分期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处理厂处理。
冷却用水:本项目挤出、注塑工序使用冷却水对设备进行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为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设置 1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 50m3/d 。项目冷却塔损失水量为 0.35m3/h ,按年工作 2400h ,则冷却塔补充水量为 840m3/a。
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挤出、注塑工序:
本项目挤出、注塑工序需将各种塑料原料加热至熔融状,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在挤出、注塑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破碎工序:破碎工序(改性塑胶粒)、(包装片材)、(色牌)项目的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收集后投入碎料机进行破碎,破碎后将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混料工序:由于项目所使用的为粉状原料,故混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所用混料机为密闭设备,对色粉、粉末状原料和破碎后的回用料进行混合后,开盖瞬间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故混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综上所述,项目破碎、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塑料边角料及次品:
项目挤出、造粒、筛选、注塑工序会产生少量塑料边角料及次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9. 94%,项目PS塑胶粒、PET塑胶粒、PLA塑胶粒、PA塑胶粒、滑石粉、碳酸钙、色粉的年使用量合计为120.736t/a,则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约为12t/a。经破碎后回用。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规定,塑料边角料及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3-S17。
②废包装材料:项目所用PS塑胶粒、PET塑胶粒、PLA塑胶粒、PA塑胶粒、滑石粉、碳酸钙、色粉采用包装袋储存,使用完后会产生废包装袋,项目PS塑胶粒、PET塑胶粒、PLA塑胶粒、PA塑胶粒、滑石粉、碳酸钙、色粉的包装规格均为25kg/袋,单个包装袋重量约为0.1kg。项目废原料包装物产生量见下表:
| 序号 | 原材料 | 使用量t/a | 包装规格 | 年产生个数 | 单个重量kg | 总重量t/a |
| 1 | PS塑胶粒 | 27.161 | 25kg/袋 | 1086 | 0.1 | 0.1086 |
| 2 | PET塑胶粒 | 27.161 | 25kg/袋 | 1086 | 0.1 | 0.1086 |
| 3 | PLA塑胶粒 | 27.161 | 25kg/袋 | 1086 | 0.1 | 0.1086 |
| 4 | PA塑胶粒 | 27.161 | 25kg/袋 | 1086 | 0.1 | 0.1086 |
| 5 | 滑石粉 | 6 | 25kg/袋 | 240 | 0.1 | 0.024 |
| 6 | 碳酸钙 | 6 | 25kg/袋 | 240 | 0.1 | 0.024 |
| 7 | 色粉 | 0.06 | 25kg/袋 | 2.4 | 0.1 | 0.00024 |
| 合计 | 0.48264 | |||||
项目在对产品进行包装时会产生少量包装废料,产生量约为包装材料用量的5%,项目的包装材料用量为3t/a,则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料为0.15t/a。综上,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合计为0.63264t/a,****公司回收处理。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规定,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3-S17。
③废模具: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模具需定期更换,模具材料为钢材,均由外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模具年更换量24套,项目使用模具约20kg/套,则项目年产生废模具0.48t。****公司回收处理。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规定,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1-S17。
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项目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蜂窝活性炭,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 10000m3/h,单个活性炭箱体尺寸:1500mm*1050mm*1200mm,设置 2 层,单台过滤面积1 m2,活性炭单层高约为 0. 1m ,活性炭填充体积约为 0.1m3 ,蜂窝活性炭密度为 136kg/m3 ,则活性炭装置装炭填充量为 0.0136t;活性炭更换频次为每2个月进行一次更换,一年共更换6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活性炭填充量×更换频次×活性炭吸附装置台数+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量=0.0136t/次×6 次×2 台+0.85t/a≈1.0132t/a。
②废灯管:项目清洗槽内紫外线照射灯管在长时间使用后会老化,会产生废灯管,需定期更换维护,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更换频次为一年两次,每次更换的废灯管量约5条,每条灯管约0.2 kg,则本项目废灯管产生量约0.002 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29,废物代码为900-023-29,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③废抹布:项目定期对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用抹布对设备污垢进行擦拭,该过程不使用任何添加剂,会产生少量的废抹布,由于擦拭设备过程中会沾染到极少量的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等危险废物,故作为危废处理,项目年使用废抹布250条,每条为0.1kg,则废抹布产生量为0.025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④废空压机机油:项目会产生少量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在设备内循环使用,日常根据损耗情况,定期添加补充更换,需每一年对空压机油进行更换一次,空压机油使用量为0.05t/a,损耗量约为50%,则废空压机油产生量为0.025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废空压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⑤废空压机油桶:项目使用空压机油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桶,属于危险废物,项目空压机油包装规格均为20kg/桶,项目空压机油年用量为0.05t/a,则废桶共有3个,每个空桶重量约为1kg,则废空压机油桶产生量约为0.003t/a,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废空压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⑥废润滑油:项目会产生少量的废润滑油,润滑油在设备内循环使用,日常根据损耗情况,定期添加补充更换,需每一年对润滑油进行更换一次,润滑油使用量为0.2t/a,,则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⑦废润滑油桶:项目使用润滑油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桶,属于危险废物,项目润滑油包装规格为200kg/桶,项目润滑油年用量为0.2/a,则废桶共有1个,每个空桶重量约为5kg,则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为0.005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中转物
①纯水桶:项目水冷过程中需使用纯水,该过程会产生纯水桶,项目使用的纯水的包装规格为20kg/桶,单个桶的质量为1kg,项目年使用纯水0.825t,则纯水桶的产生数量为0.825×1000/20个=42个,则产生纯水桶约42×1×10-3t/a=0.042t/a。经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的主要成份:果皮、塑料制品、废纸、饮料罐等,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03t/d(0.9t/a)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公司出具的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 、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处理厂处理,由《******公司》(报告编号:****),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 等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冷却水:本项目挤出、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挤出、注塑工序:本项目将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收集处理后由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由《******公司》 (报告编号:****),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混料、破碎工序:本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由《******公司》(报告编号:****),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由《******公司》(报告编号:****)表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模具、废包装材料经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纯水桶经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根据******公司出具的《****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 ”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 、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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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29日-2026年06月29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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