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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2MAC59AT8X5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红 |
| 姜治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天彭街道四通西街38号 |
| **市餐厨垃圾**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03.823056 纬度: 31.025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1 |
| 成环审(评)〔2023〕1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2MAC59AT8X5001Q |
| 2025-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263.6 |
| 21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2MAC59AT8X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66229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662298C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2025-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6-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5296 |
| 项目位于**市天桂路隆丰街道西河村与桂花镇衡州村交界处(**市隆丰街道西河村12组、17组和桂花镇衡州村15组),总投资3026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预处理车间(包含1条100t/d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及1条50t/d厨余垃圾预处理线)和厌氧消化罐区等;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储运设施、环保设施及办公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餐厨垃圾100t/d、厨余垃圾50t/d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餐厨垃圾100t/d、厨余垃圾50t/d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餐厨垃圾处理采用“预处理(大物质分拣+精分制浆+除砂除杂+油水分离)+中温湿式厌氧消化”工艺,厨余垃圾处理采用“预处理(破碎+磁选+破碎分离+挤压脱水+除杂)+中温式厌氧消化”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项目运营期严格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设备冲洗水、车辆冲洗水进入垃圾处理系统,与垃圾浆液进入CSTR反应罐,CSTR反应罐厌氧发酵排出的混合液经螺压脱水和气浮预处理后,再与油脂储罐分离废水、臭气处理系统排水、沼气净化冷凝废水、沼气过滤反冲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放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二级AO+外置式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工艺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接**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专用管道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项目外排废水中的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其余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项目反渗透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发电厂作为石灰制浆用水,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进厂原料采用全密闭罐车进行收集运输。项目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和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各设1个卸料工位,并在卸料基坑内各设1个接料斗,卸料废气采用接料斗顶部的集气罩进行抽风收集;卸料大厅设负压抽风系统,产生的恶臭由车间负压抽风设施收集。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预处理设备均为密闭设备,设备设臭气集气口并与管道密闭连接以收集臭气;卸料大厅、卸料缓冲间及预处理车间均密闭设置,各车间顶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对整个车间内的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均质罐、沼液罐等密闭设置,恶臭通过罐体顶部抽风口直连的密闭管道收集;油罐呼吸废气经密闭油罐顶部呼吸口直连的管道收集。污水处理池体均密闭设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各池体(厌氧池除外)预留的排气口直连的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备间密闭设置,车间顶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对整个车间内的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 各恶臭产生点位(包括预处理车间接料斗、预处理设备、均质罐、沼液罐、卸料缓冲间、脱水间、出渣间、****处理站池体)收集的高浓臭气引至1套高浓除臭系统,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高效生物滤池”工艺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恶臭产生车间(包括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设备间)负压抽风系统收集的低浓臭气引至1套低浓除臭系统,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生物液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工艺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在以上区域喷洒植物液喷雾以进一步减小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厌氧罐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先经密闭罐体顶部设置的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电厂沼气先经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上述沼气再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沼气净化系统,经“汽水分离+湿法脱硫+干法脱硫+初级过滤+精过滤”处理,再调压送往沼气发电机发电。当沼气发电机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沼气输送至火炬系统燃烧。 沼气发电机尾气采用“SCR脱硝”技术,尾气中CO、NOx达到《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GB/T29488-2013)表5排放限值,SO2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由2根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化验室涉及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收集至车间低浓除臭系统处理后,尾气由DA002排气筒排放。 同时,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运输、入厂、卸料、分选、处理全过程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过程中恶臭影响,并切实落实有关防护距离及污染防控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同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监控井设置要求,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以防范地下水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制度。项目所属行业纳入**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必须遵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认真落实环境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的管理,切实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 四、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止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做好验收工作。 六、项目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 实际建设情况:厂内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处理厂,****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二级AO+外置式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本次验收期间各废水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及氯化物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排放限值)。 ①进厂原料采用全密闭罐车进行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和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各设1个卸料工位;②垃圾预处理设施、均质罐、沼液罐、污水处理池均为密闭设施,设备设臭气集气口并与管道密闭连接以收集臭气;油罐呼吸废气经密闭油罐顶部呼吸口直连的管道收集;高浓度恶臭(包括预处理车间接料斗、预处理设备、均质罐、沼液罐、卸料缓冲间、脱水间、出渣间、****处理站池体)设置2组设备并联运行,各组均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高效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的高浓度臭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③污水综合处理间未设置低浓度臭气收集措施,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等低浓度臭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低浓度恶臭处理设施,低浓度恶臭设置2组设备并联运行,各组均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生物液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工艺,处理后的低浓度臭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④厌氧罐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先经密闭罐体顶部设置的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电厂沼气先经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上述沼气再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沼气净化系统,经“汽水分离+湿法脱硫+干法脱硫+初级过滤+精过滤”处理,再调压送往沼气发电机发电。当沼气发电机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沼气输送至火炬系统燃烧;⑤沼气发电机尾气采用“SCR脱硝”技术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根25n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期间各类废气污染物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GB/T29488-2013)、《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次设备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按照不同情况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本次验收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①本项目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地坪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目前废硫泥目前按照相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化、无害化处置。②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地坪采取防渗处理。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分区防控,重点防渗区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同时分别在厂区地下水上、下游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制定了地下水定期监测计划。 厂内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510182-2026-024M。厂****小组,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
| 污水综合处理间未设置低浓度臭气收集措施,其余工艺建设基本与环评一致。根据《**市餐厨垃圾**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显示污水综合处理车间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故未对污水综合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收集,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显示无组织废气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在各污染源(包括预处理车间及排气筒、厌氧发酵罐区、沼气净化储存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粗油脂储罐、火炬等)边界为起点划定了500m的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原设计19户需进行搬迁(含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5户居民)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核实发现4月21日已完成19户居民拆迁的拆迁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8868 | 3.8868 | 0 | 0 | 3.887 | 3.887 | |
| 0 | 0.466 | 19.434 | 0 | 0 | 0.466 | 0.466 | |
| 0 | 0.002 | 1.749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3 | 0.877 | 0 | 0 | 0.113 | 0.113 | / |
| 0 | 0.027 | 0.282 | 0 | 0 | 0.027 | 0.027 | / |
| 0 | 1.288 | 2.033 | 0 | 0 | 1.288 | 1.288 | / |
| 1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7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二级 AO+外置式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及氯化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废水出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进厂原料采用全密闭罐车进行收集运输。项目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和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各设1个卸料工位,并在卸料基坑内各设1个接料斗,卸料废气采用接料斗顶部的集气罩进行抽风收集;卸料大厅设负压抽风系统,产生的恶臭由车间负压抽风设施收集。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预处理设备均为密闭设备,设备设臭气集气口并与管道密闭连接以收集臭气;卸料大厅、卸料缓冲间及预处理车间均密闭设置,各车间顶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对整个车间内的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均质罐、沼液罐等密闭设置,恶臭通过罐体顶部抽风口直连的密闭管道收集;油罐呼吸废气经密闭油罐顶部呼吸口直连的管道收集。污水处理池体均密闭设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各池体(厌氧池除外)预留的排气口直连的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备间密闭设置,车间顶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对整个车间内的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 各恶臭产生点位(包括预处理车间接料斗、预处理设备、均质罐、沼液罐、卸料缓冲间、脱水间、出渣间、****处理站池体)收集的高浓臭气引至1套高浓除臭系统,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高效生物滤池”工艺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恶臭产生车间(包括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设备间)负压抽风系统收集的低浓臭气引至1套低浓除臭系统,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生物液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工艺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尾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在以上区域喷洒植物液喷雾以进一步减小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厌氧罐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先经密闭罐体顶部设置的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电厂沼气先经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上述沼气再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沼气净化系统,经“汽水分离+湿法脱硫+干法脱硫+初级过滤+精过滤”处理,再调压送往沼气发电机发电。当沼气发电机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沼气输送至火炬系统燃烧。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GB/T29488-2013)、《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①进厂原料采用全密闭罐车进行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和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各设1个卸料工位;②垃圾预处理设施、均质罐、沼液罐、污水处理池均为密闭设施,设备设臭气集气口并与管道密闭连接以收集臭气;油罐呼吸废气经密闭油罐顶部呼吸口直连的管道收集;高浓度恶臭(包括预处理车间接料斗、预处理设备、均质罐、沼液罐、卸料缓冲间、脱水间、出渣间、****处理站池体)设置2组设备并联运行,各组均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高效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的高浓度臭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③污水综合处理间未设置低浓度臭气收集措施,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等低浓度臭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低浓度恶臭处理设施,低浓度恶臭设置2组设备并联运行,各组均采用“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生物液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工艺,处理后的低浓度臭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④厌氧罐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先经密闭罐体顶部设置的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电厂沼气先经管道输送至沼气储柜调蓄后,上述沼气再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沼气净化系统,经“汽水分离+湿法脱硫+干法脱硫+初级过滤+精过滤”处理,再调压送往沼气发电机发电。当沼气发电机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沼气输送至火炬系统燃烧;⑤沼气发电机尾气采用“SCR脱硝”技术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根25n高排气筒排放。 | 各排气筒监测2天每天监3次 |
| 1 |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 ③振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 ④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 ⑤加强场区内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带阻隔声波传播扰民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同环评 | 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2次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同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监控井设置要求,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以防范地下水污染 |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分区防控,重点防渗区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同时分别在厂区地下水上、下游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制定了地下水定期监测计划。 |
| 1 | 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 ①本项目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地坪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目前废硫泥目前按照相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化、无害化处置。②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地坪采取防渗处理。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 |
| 1 | 强化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制度。项目所属行业纳入**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须遵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认真落实环境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的管理,切实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 | 厂内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510182-2026-024M。厂****小组,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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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在各污染源(包括预处理车间及排气筒、厌氧发酵罐区、沼气净化储存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粗油脂储罐、火炬等)边界为起点划定了500m的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原设计19户需进行搬迁(含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5户居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19户居民拆迁的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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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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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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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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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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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