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施工)
(评定分离)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
各投标人:
现就**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问: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七点 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5、其他要求(1)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或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我单位认为,此项要求对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而言,可能存在不合理或难以执行的情况,具体如下: 1.政策普适性问题:目前国内多数省份(如我单位业绩所在省份)并未普遍建立或施行与**省完全一致的、由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专项“施工阶段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材料”的制度。 2.材料获取可行性问题:对于省外完成的装配式项目,因当地无此特定程序或管理办法,客观上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该项特定行政确认材料原件或扫描件。 提疑请求: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建议对于确无法提供业绩所在地特定认定材料的省外装配式业绩,可否采用经由“**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到的、能明确证明该业绩为装配式建筑工程并满足招标文件其他指标要求的项目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答:不可以,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 问:****公司社保能否作为社保缴纳证明
答:可以。
3、问:评标办法4.1.9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若与**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业绩以各成员提供的最高业绩计取。请问**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提供一项业绩,联合体成员提供一项业绩,是否满足两项业绩加分标书代写
答:不满足。
4、问:(1)我司装配式业绩单体有1万平方米,施工阶段认定报告有1500平方米,是否符合要求网站上未具体体现单体面积,可否附图纸加以证明(2)与**市龙头企业做联合体,业绩是否可以牵头人业绩+成员业绩总和计算
答:(1)不符合,不可以;(2)不可以。
5、问: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七点 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5、其他要求(1)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或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且在定标方案第一节 第四点 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有关企业实力部分,所考核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及所需提供材料同样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1 节第 7 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类似工程业绩出具专项“施工阶段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材料”的相关事宜,我单位认为,此项要求对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而言,可能存在不合理或难以执行的情况,具体如下: 1.政策普适性问题:目前国内多数省份(如我单位业绩所在省份)并未普遍建立或施行与**省完全一致的、由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专项“施工阶段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材料”的制度。 2.材料获取可行性问题:对于省外完成的装配式项目,因当地无此特定程序或管理办法,客观上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该项特定行政确认材料原件或扫描件。 提疑请求: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建议对于确无法提供业绩所在地特定认定材料的省外装配式业绩,可否采用经由“**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到的、能明确证明该业绩为装配式建筑工程并满足招标文件其他指标要求的项目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答:不可以,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请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等。
答:****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7、问:本项目定标标准和方法/项目团队/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提供 1 个土建(或安装)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的得 2 分;提供 1 个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造价师的得 1 分; 其余的得 0.5分。请问:所提供的土建(或安装)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造价师是否需要是投标文件中《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还是可以另行提供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标书代写
答:定标方案中的注册造价师不需要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按定标标准和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8、问:(1)招标文件P2691-2692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请问本项目评标阶段或定标阶段需要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的安全管理措施吗若需要,请问材料附在投标文件哪里 (2)定标方案中要求的二项投标人业绩与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要求的二项加分业绩为相同的业绩,是否皆满足评标阶段及定标阶段的加分要求标书代写
答:(1)不需要提供,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为定标方案中人员答辩考核范围。(2)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要求的加分业绩也满足定标阶段的加分要求。标书代写
9、问:以**市龙头企业作为牵头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评标办法中的“其他因素”业绩加分项及定标标准和方法中“企业实力”业绩加分项,联合体成员双方各提供一个业绩是否满足加分条件标书代写
答:不满足。
10、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项目人员是由牵头单位提供还是可以由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要求一定是牵头单位还是联合单位
答: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人员可以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11、问:定标方案中仅标明次日(2026年6月16日)启动定标工作,未明确具体时间,请代理提供具体定标时间,即时关注福****服务中心****中心)发布的通知,以便通知项目经理参加答辩,是否答辩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10:30时至下午15:30时发布答辩通知。
答:定标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10:00时,答辩具体时间段以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向定标候选人发送答辩通知信息为准。
12、问:“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 3 分):具有2项及以上业绩得3分”跟定标文件里面的企业实力,提供2项业绩得10分,能否为同个项目(同份业绩) 即本项目里面所有的业绩要求只提供2项 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满足。
13、问:投标须知前附表写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但是定标文件最后一页有危大清单,请问投标文件里面是否要提供危**全管理措施,若要提供投标人提供在何处标书代写
答:不要提供。
14、问:安全员人数前后要求不一致 招标文件59页写3个安全员 定标文件2665页写2个安全员 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定标文件中只需按定标方案要求提供2个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
15、(1)问:定标方案“项目团队3、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提供1个土建(或安装)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的得2分;提供1个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其余的得0.5分。” 请问1.注册造价师无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是否无需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是否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即可 (2)提供的注册造价师是否必须为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一员具有注册造价师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危大工程清单”格式放置于定标相关章节是否有误是否在 “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 或 “商务文件五、其他资料” 章节中提供。 (4)请问定标文件中十一、满足本企业资质标准的注册人员要求的声明函,若存在注册建造师持有建筑工程与机电工程专业双专业证书的(不分等级),在合计时是算一人次计算还是两人次计算 (5)定标方案中仅标明定标日期,未明确具体时间,请代理提供大致定标时间,以便外地企业能按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
答:(1)定标方案中的注册造价师不需要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按定标标准和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2)不需要。(3)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为定标方案中人员答辩考核范围。(4)按一人次计算。(5)定标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10:00时,答辩具体时间段以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向定标候选人发送答辩通知信息为准。
16、问:定标方案里的陈述答辩授权委托人和 投标文件“五、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可以都是项目负责人吗标书代写
答:可以。
17、问:定标方案中-4.定标标准和方法-3.项目团队中第3点“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提供 1 个土建(或安装)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的得 2 分;提供 1 个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造价师的得 1 分; 其余的得0.5分。”提供的注册造价师是否需要为投标文件中《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的八大员中的人员如为造价人员,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系统上又无法选择,无法满足定标文件中“五、拟派出项目团队相关信息表中-注:1、本表所填报的相关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若有)的相关内容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标书代写
答:定标方案中的注册造价师不需要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按定标标准和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18、问:(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6项4.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未要求提交造价人员,定标方案3项目团队“3、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提供 1 个土建(或安装)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的得 2 分;提供 1 个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造价师的得 1 分;其余的得 0.5 分。”请问该人员是否由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兼任,还是需另外再提供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证的人员若为另外提供的,是否需要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并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2)定标方案项目团队4、定标候选人拟委派的 1 个质量员、2 个安全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4.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③安全员3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问,定标文件中要提供几个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答:(1)可以由满足条件的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兼任,定标方案中的注册造价师不需要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按定标标准和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2)定标文件中只需提供2个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
19、问:(1)编制投标报价的报价人员若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是否需要与定标方案中要求的“注册造价师”为同一人 (2)注册造价师无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是否无需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
答:(1)不需要。(2)不需要。
20、问:(1)招标文件第2691页《附:危大工程清单》内容是否只需提供在定标文件《十四、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投标文件中如需提供,放在哪里另是否需补充针对危大工程范围提出安全管理措施内容 (2)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中是否需重复提供《(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人员配备无造价师岗位可选择,而定标文件《五、拟派出项目团队相关信息表》备注要求表格填报的相关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若有)一致,是否《五、拟派出项目团队相关信息表》中质量员、安全员与《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的一致即可 (4)定标文件《五、拟派出项目团队相关信息表》可否仅填写注册造价师、质量员、安全员信息 (5)定标文件《一、定标文件基本信息表》是否还需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闽建筑[2013]29号文规定“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不得强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建议质量保证金增加担保保函形式。 (7)根据闽建筑〔2024〕25号,****建设厅关于印发《**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对于政府投融资的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以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 2%费率计取,并在合同约定。”,建议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工程结算****评审中心****公司审核确定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结算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 (8)“弃方运距按 3 公里包干计取”,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标书代写
答:(1)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为定标方案中人员答辩考核范围。(2)“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需按修改后的格式提交,电子标书生成器中固定模版格式“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无需填写。(3)定标方案中的注册造价师不需要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按定标标准和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定标文件《五、拟派出项目团队相关信息表》按定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所填报的相关人员(注册造价师除外)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相关内容一致。(4)可以。(5)需要。(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8)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标书代写
21、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7第1.13.2(3)“工程量偏差的,工程量偏差大于3%的部分予以调整”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发包人负责,故清单核对时工程量清单的偏差应全部据实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9第7.5.1关于工期延误及索赔条款修改不合理,应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3、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2关于主要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调整约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①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70%,不仅仅指钢材、水泥(不含商混中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砌块。另施工机械也应按文件规定予以调整。②材料价差的确定的基期应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问:请明确本项目材料价差、人工费调整和而机械费调整不参与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5、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3第12.1中“桩基实际施工长度与预算造价审核长度有变化的,在工程结算时,原则按桩基实际长度计取,但实际施工长度超过预算造价审核长度时,按预算造价审核长度计取”明显不合理,不论实际施工长度是否超出预算造价审核长度,均应按实际长度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6、问:本项目关于检测费用约定不符合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根据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工程质量检测费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中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的材料检验试验费。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7、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关于异常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约定不合理,烈度 6 度以上(不含 6 度)地震、8 级以上(不含 8 级)台风、日雨量 60mm以上(不含 60mm)暴雨,应当被视为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可抗力事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执行。
28、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52第21.6“现场杂草清除包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记取”不合理,招标控制价中并未计取该项费用,若有发生应另行按实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9、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52第21.8“建筑垃圾按实结算,但不超过3公里”及21.10“泥浆、淤泥外运按实结算,但不超过10公里”及21.11“土方外运按实结算,但不超过3公里”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根据文件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0、问: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52第21.11关于二次转运和外购土相关约定不合理,若场内确存在二次转运和外购土回填,则二次转运费用及外购土费用也应予以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52第21.12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上述租赁期或使用期超期,则应按实予以增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2、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52第21.19本项目塔吊基础已包含塔吊桩,实际规格、型号、数量不同的不再调整,控制价中塔吊基础清单定额中并未计取塔吊桩,若有发生需按实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3、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52第21.15-21.17约定不合理,若上述深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超出投标报价,则施工费用不论是否超出投标报价都应按实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4、专用合同条款3.1第⑧条关于台风约定不合理,上述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根据闽建[2024]9号文,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若发生工期应予以顺延,费用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5、问: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6、问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7、控制价及招标清单中马凳筋未见单独列清单项,请招标人明确马凳筋工程量是否并入对应型号钢筋工程清单中,根据图纸或实际施工方案计量计取。
答:已并入对应型号钢筋工程清单中。
38、根据建质〔2017〕138号《****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约定,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最长不超过2年,而招标文件约定1%的质保金要验收合格后5年才付清,建议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审核结算价的3%。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修改
1、本项目定标方案中第1点定标总则1.3.1.定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修改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10:00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1条和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履约担保形式中:“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银行的县(市)级支****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本项目招标公告第8点发布公告的媒介修改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上发布。
三、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5月29日